11月10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试剂”)分拆至创业板上市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公告称,丽珠集团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筹划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分拆上市”),并同意丽珠试剂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以下简称“本次挂牌”)。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丽珠试剂本次挂牌后,将根据未来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上市。
丽珠集团在公告中对终止分拆上市的情况进行了概述。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分拆上市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及2020年10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丽珠试剂于2020年11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理了辅导备案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提交了十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丽珠试剂尚未向深圳证券***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其他申请或备案。
关于终止分拆上市的原因,丽珠集团称,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经充分沟通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控股子公司丽珠试剂分拆至深圳证券***创业板上市事项。
丽珠集团表示,本次终止丽珠试剂分拆上市,对公司及丽珠试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终止分拆上市后,丽珠试剂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未来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需要,择机寻求在北京证券***上市。
丽珠集团称,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前提下,丽珠试剂拟聘任具有相应资质的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创新层。丽珠试剂本次挂牌不涉及发行股份。
公告还透露,丽珠试剂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诊断试剂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多年深耕发展,已构建了涵盖酶联免疫、胶体金快速检测、化学发光、多重液相芯片技术、核酸检测等在内的多方位技术平台,在呼吸道感染、传染性疾病、药物浓度监测等领域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部分产品占有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丽珠试剂为丽珠集团专注于诊断试剂及设备制造的独立业务运营平台,其业务领域、运营模式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保持较高独立性,丽珠试剂在新三板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本次挂牌不会影响公司对丽珠试剂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公告透露,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挂牌及后续择机寻求北交所上市与资本运作的筹划工作,包括与相关证券监管部门沟通征询意见,编制本次挂牌方案,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目前,丽珠集团作为丽珠试剂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丽珠试剂39.43%股权。今年上半年丽珠试剂实现营业收入3.01亿元,净利润为2581.21万元。估算丽珠试剂上半年营收规模在丽珠集团整体营收规模的占比在5%以下。
(文章来源: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