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的顺风车,乘客花顺风车的钱,要享受专车的待遇,还嫌贵,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 ct4可以跑专车吗?
- 滴滴公司平台给私家车派单拉客……滴滴公司算不算是非法营运?
- 航旅纵横涉嫌泄漏用户隐私、暗推提供聊天模式,你怎么看?
现在的顺风车,乘客花顺风车的钱,要享受专车的待遇,还嫌贵,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打车难打车贵不是互联网兴起初期的时候,给出租汽车扣帽子的时候了?很大一部分人民群众的心里,网约车就是便宜的代名词啊!当初网约车就是带着便宜的头衔来的,当然要便宜了,要不怎么能对的起当初的广告效应,一元坐车时,不是网约车干过的事吗?网约车要是贵,那不就是欺客行为吗?便宜下去啊,为什么嫌网约车贵,你们从事网约车的不清楚吗?出租汽车网约车到底谁贵?现在,知道出来指责人民群众了?非法的还觉得委屈了?捡漏的等于白得的,有人座就不错了,想从事下去就撑着,不想从事没人强留,这就是市场!这就是网约车开局的市场产生的效应。
ct4可以跑专车吗?
ct4是可以跑专车的。因为它也是豪华品牌,跑专车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而且跑专车的利润高,完全可以补贴这款车的油费。
其次这款车隔音优秀,给乘客的舒适性体验就更强烈,会得到乘客更多的好评,算是为自己跑专车做了一次免费的广告。
滴滴公司平台给私家车派单拉客……滴滴公司算不算是非法营运?
滴滴公司自从李大爷说过:‘不要一棍子打死新事物以后’。就没有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了,除了网上造势扩张,让海量私家车注册滴滴外,根本不管这些私家车是否符合新政的要求,也不管这些司机是否符合新政的标准。一方面雇佣写手写软文质疑、对抗新政,另一方面用尽一切可用手段,打压,排挤竞争对手,以及为逃避打击,向有关机构进行公关。
这几天故意坐了几次滴滴车,问司机,无一办了营运证,无一获得了资格证,无一构买了营运车保险。看滴滴出行这个样子,是要把李大爷的‘不要一棍子打死新事物,’用一辈子的节奏了。
可忴那些遵章守法的曹操专车,首汽约车,神州专车,神马专车。守法的代价就是高成本,高昂的成本在滴滴的低成本面前竞争,死一万遍也一点不奇怪。美团打车,你要做网约车,是选择守法呢?还是守法呢?还是守法呢?
滴滴公司不止是非法营运,更应该算非法经营,钻法律空子的公司…用别人的鸡下自己的蛋,而且还要鸡去感谢他,鸡被黄鼠狼扣了滴滴就找各种理由说这只鸡下的蛋不好,鸡被黄鼠狼吃了,滴滴不在乎继续发广告又会有新鸡上套……
说实话,自从有了滴滴打车,在也不用再寒风凛冽的路上等车了,一个软件提前预约,司机到了在出门,价格也不是滴滴司机说了算。以前打出租车的时候还要先在路边等车,有时要等很久,价格也是司机说了算,而且有时出租车司机会说不顺路、换班、或者直接秒过。所以不要一天没事就黑滴滴,滴滴确实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方便,也不要说滴滴司机态度什么的,那个人没有脾气,人都是相互的,你用什么态度对待别人,别人就会用什么态度对你,不要以为自己出了钱打车就是大爷了,要相互尊重,就像你希望别人尊重你的职业一样。
航旅纵横涉嫌泄漏用户隐私、暗推提供聊天模式,你怎么看?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的保障在各种高科技技术面前显得势单力薄,而本次航旅纵横的“热力图”和“个人标签”确实具有泄露个人隐私的嫌疑。
首先,“热力图”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
所谓个人隐私是指个人不愿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它是公民个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受干扰的前提,所以个人隐私的范围及其广泛,只要是自己不愿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都属于个人的隐私。
隐私不分好坏,只要是个人不想给其他人知晓的都属于隐私,包括个人不想给其他人知晓的个人信息,医院、出行记录、以及自己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好的信息都包括其中。
显然航旅纵横公布给众人知晓的乘客飞行记录的“热力图”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己的出行公之于众。况且对于有些人而言,公开的信息被有心人利用,就可以追寻到他本人,包括住址,那么一旦身在外地,处于孤立无援境地时,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所以这种飞行记录“热力图”是一种比较危险的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
其次,为什么说航旅纵横涉嫌泄露个人隐私?
原则上作为旅行知名app,在用户注册时候必然已经考虑到可能泄露个人隐私问题,作为一个有风险意识和保密意识的公司必然在设计技术程序的时候肯定会将信息的不公开设置成为默认程序。但是航旅纵横却将个人信息默认设置为“公开”,除非手动关闭默认设置,否则自己的相关信息将持续被他人搜索,查询。
而航旅的这种行为,表明她根本没想要保护乘客的个人信息,仅凭一句“希望帮助乘客们缓解无聊旅途”作为解释就显得太过于苍白和无力,所以它的主观意图是泄露乘客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泄露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的威胁将不可估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_a***_];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显然航旅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越是大公司机构收集到的他人信息约充分,如果这些公司不能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那么泄漏的绝对不只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信息,而是一整个群体的相关信息。势必要坚决杜绝这种情况,改变店大欺人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