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男子因公交车未到站要求下车 遭拒绝后竟殴打司机,你怎么看?
在公交车行驶中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殴打,抢夺其方向盘的行为应该予以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暴力伤害罪判刑,这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司机以及乘客和路面其它行人与车辆驾驶人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再不能仅仅将其视为治安案件处理,必须列入刑责!
时间定格在2018年的1月17日,还能听到这样的寻滋惹事的“借口”,难以理解。回到80、90年代,乘客为停车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屡见不鲜,但是进入新世纪,这种现象很少发生。公交车必须靠站停泊,已是约定俗成,小学生都明白。
公交车靠站停泊是城市文明的一个缩影,既然是为了公众利益,就容不得个人私利膨胀,打的士可以随喊随停,对不起,公交车,就是不行。从广大乘客角度说,“就近”停车损害他人利益,你方便了,车上的乘客和车站等候的乘客耽误时间,***不守规矩,公交车就成了“蜗牛车”。从公交公司角度说,对于车辆时速、路线、停靠地点与时间等都有明文规定,为避免后方压车,要求司机在交通顺畅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完成运送任务,否则将予以处罚。
如果不是紧急突***况,乘客要求不靠站停车,司机完全有权拒绝,甚至没有通融余地。何况车站之间的距离,并非远不可及,走几步没有什么大不了。再者若真有急事,你就不应该选择公交车,邀部的士、打个网约车在现今社会,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千万别扯上“我没钱”)。至于发生口角,殴打司机,那真是丢了人格,丢了自由,因为行政拘留是免不了的,严重的还要进看守所。最后建议媒体多给这些给城市文明抹黑的“好事者”拍拍照,别弄马赛克,微信转发一下,让大家都来评评理,一睹尊容。
这类件事的起因是好多人都在网上看到过了很多这种事,可以看得出来现在看似平静的社会下存在着太多的矛盾冲突,甚至许多不理性的行为都是因为过于冲动导致了一些冲突和危险的发生,而这件事就是一件很典型的问题,是属于一种心理毛病的问题。
说这个人不懂法估计没有人会相信,说这个人不知道公交车没到站是不能在半路随便停车的估计也不会有人相信。因为可以说绝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坐公交车有那些基本的常识,所以说没到站是不能随便停车上下乘客的,这是有明确的规定。毕竟随意停车上下车不仅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还很有可能对上下车的乘客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险,所以才有了特定地点停车上下乘客的规定。
而这件事也证明了司机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所有规定的,而乘客的做法就属于无理取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这不是不懂事的行为而是一种任性的行为,自私自利的行为,这种做法比妨碍高铁正常运行更严重,因为这是在不顾车上其他乘客的安全,而在行驶的过程中殴打司机,这种行为很危险很容易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太恶劣了。
在这些年出现太多这种不顾安全,只顾自己的喜好做事的人,做出一些不过脑子的行为,严重的危害和影响到了他人的权利和安全,更是伤害到了司机的权益,但是这种行为却时有发生,这是为什么呢?谁来保护司机的权益,谁来保障乘客的安全!
能做出这种事的人比较自私,心态也是非常自以为是自我为中心,而且是相当任性和死要面子的没有能力的人,这种人在自己的眼里只有自己的利益,别人的行为都要跟随自己的意愿来做,从来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任性到自认为自己是皇帝的人,这种没素质的人心理有病,已经不是素质高低的事情了,已经变成一种病,这是他们本身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导致这种心态的形成,习惯性的任性得到的周围人的默认和纵容,使得这种病带到了社会上来害人。
而在打击这种故意无视他人安全危害社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上还是非常不足的,所以形成了一种现象,违法成本低,使得违法的人没有把处罚放在心上,根本不当一回事,这就导致了这种事情缕缕发生,素质固然重要,但是在打击力度上更要加强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才能保护其他乘客的安全和司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