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用车更换规定?
申报条件
1.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公车更新购置原则上满足车辆使用满8年和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两个条件。达到更新年限和行驶里程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确实因车况差、维修成本高、存在安全隐患,不宜继续使用的车辆才能纳入更新***。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更新购置车辆必须是编制内的在编车辆,不得超编申报购置***。
3.单位公车达到处置条件并确需更新的,年度更新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现有车辆的10%,单位现有公车数少于10辆的,原则上年度更新数量不超过1辆;单位专业技术用车、工具车辆达到处置条件需要更新的,可根据车辆使用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申报。
一、公务用车“六个不得”
(一)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三)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五)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
二、公务用车和“八个不准”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违规在补贴区域内使用公务用车或用公款租用社会车辆从事普通公务活动;
湘s是哪里的车牌?
湘S是湖南省的省直系统的车牌。不属各市地区域使用。湘S号牌,发牌范围是湖南省内的省级***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公安系统专用车辆。是由湖南省公安厅直属车辆管理所直接管理,理论上无任何特权.“湘S ”号牌,主要为湖南省各厅局行政用车悬挂使用。湖南省各地车牌号如下
1、长沙(湘A)。
2、株洲(湘B)。
3、湘潭(湘C)。
4、衡阳(湘D)。
5、邵阳(湘E)。
6、岳阳(湘F)。
7、张家界(湘G)。
8、益阳(湘H)。
9、常德(湘J)。
湖南省的省直系统的车,主要为湖南省各厅局行政用车悬挂使用。
湘S是湖南省的省直系统的车牌。“湘S ”号牌,***范围是湖南省内的省级***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公安系统专用车辆。是由湖南省公安厅直属车辆管理所直接管理,理论上无任何特权.“湘S ”号牌,主要为湖南省各厅局行政用车悬挂使用。
湖南省,简称“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界于北纬24°38′~30°08′,东经108°47′~114°15′之间,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毗广东、广西,北连湖北,总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地势呈三面环山、朝北开口的马蹄形地貌,由平原、盆地、丘陵地、山地、河湖构成,地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湘S是湖南省的省直系统的车牌。“湘S”号牌,***范围是湖南省内的省级***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公安系统专用车辆。是由湖南省公安厅直属车辆管理所直接管理,理论上无任何特权。省直机关是指经省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是由省一级直接管理的部门。例如一个市里,***部门很多是由市***管理的。但是,监察系统,质监系统,财税等部门,是直接由省一级部门管理的,不归当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