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宝马案,如果骑车人未砍中宝马男,宝马男会罢休吗?
不可能罢休的,在外混靠的是什么?靠的是脸面。这类人把面子当事业一样经营,你说拿刀砍人砍一半 刀掉了,被对方捡起来砍伤自己这要在圈子里传出来估计他连做马仔都没机会!再说了也对不起他的纹身!!
今天的头条基本上被这个新闻刷屏,纹身男的种种劣迹也被翻出,基本上近十年是在牢里过的。这类人完全可以认定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死才是他最终归宿。
紋身花臂,寶馬裝逼,處處把人欺。
你本無理,揮刀襲擊,奈何刀落地。
白衣男子,捍衛正義,防衛也無敵。
朗朗乾坤,***,社會有公理。
雕龍刻鳳,愚昧無知,哪個會怕你?
死雖悲慼,全民卻喜,就是砍死你!
國家興旺,民主法制,容不得垃圾。
律師分析,是非明理,大家都愜意!
宝马男当街砍人反被杀不足惜,电动车主正当防卫应弘扬!但宝马车主是谁?车上还有没有其它管制刀具?管制刀具砍刀是宝马男个人持有还是其它人员或同车人员同共持有?都应调查清楚并追刑责!
如果以如果为前提,
对于混混,如果没有伤及自身和家人,那也就低头忍了。毕竟小人招不得。
如果伤及到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那只能全力以赴,你死我亡。
因为,规则、道德、法律对于他们而言似乎没有约束力。他们这类人,只认面
看视频,当时状态而言,宝马男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什么人车里带着管制刀具?!呵呵,查一下宝马男背景,估计底子不干净吧。如果不是刀具掉落在地,估计现在倒地就是骑电动车的男子了吧!
5位刺杀美国总统的凶手结局如何?
美国总统虽然是世界上最有权力、最荣耀的职位,但同样也是一个“高危工种”。从美国独立至今,至少有5位总统遭遇过刺杀,其中4位死亡,1位与死神“擦肩而过”。那么,这5位凶手都是谁?他们因何刺杀总统?他们最终的结局如何?
1.约翰·威尔克斯·布斯(1838-1865年)
1865年4月15日晚10点,南北战争正式结束后的第5天,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场看戏时,被同情南方分裂势力的演员布斯接连开枪射中6次,其中5次命中要害。林肯遇刺后,剧院内一片混乱,布斯跳到舞台上,转身向观众喊了句:“一切暴君都是这个下场”,然后趁乱逃跑。次日,林肯伤重不治而死,终年56岁。
布斯逃出华盛顿后,与同伙赫罗尔德一起逃入马里兰州,但仅仅过了11天时间,便被追捕的军队包围在波多马克河畔的一处仓库中。在赫罗尔德举手投降后,布斯却依旧负隅顽抗。在僵持一段时间后,军队开始火烧仓房,随即便听到一声枪响,当士兵们将布斯拖出仓库时,发现他早已***身亡。就这样,美国史上第一位“弑君者”,以***的方式告别人世。
2.查尔斯·吉特奥(?-1882年)
扬州被撞死偷狗贼家属回应称”轮不到你私人来判我们***“,你怎么看?
什么叫“轮不到你私人来判我们***”?难不成有人用枪对着我的脑袋时我还不该***取正当防卫了?难不成我就只能等死?
偷狗贼用***对准狗主人的时候,狗主人出于本能打方向盘,不曾想却撞死了偷狗贼,冥冥之中似乎有天注定,实乃无意之举。
现在追凶演变成了交通事故,那么责任在谁?偷狗贼在逃跑过程中用***对准狗主人,狗主人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撞向了偷狗贼,很明显主要责任在偷狗贼,要不是偷狗贼的威胁恐吓,狗主人是不会失控撞向偷狗贼的。
现在偷狗贼家属居然说狗主人是故意***,实在是有些过分,如果此次严惩了狗主人,只怕是会助长违法之风,不利于社会形成一种惩恶扬善的氛围,想必无数网友也是不会答应的。
总的来说,善恶终有报,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错关一个好人,公道自在人心,人心向谁,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
珞珈微评,品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