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恒大地产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86.88%。
除此之外,《事先告知书》还指出恒大地产债券涉嫌欺诈发行及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共计三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恒大地产三项违法违规行为,***拟决定: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00万元的罚款; 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900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